资讯频道
您的位置:>> 福建之窗首页 > 资讯频道 > 正文 >

深圳:对消费者购买符合条件的家电给予15%补贴

2022-05-26 15:45:07 来源:福建之窗  繁体 复制  

  广东视窗财经讯 5月26日,深圳市发改委、深圳市商务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《深圳市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措施),措施共分鼓励汽车消费、扩大消费电子市场规模、推动家电消费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、扩大信创产品市场规模、促进户外文旅体消费、扩大大宗商品消费、安全有序恢复专业展会、加大“有奖发票”活动力度等九个部分。措施明确,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、省关于促消费工作的决策部署,激发消费潜力、扩大消费需求、提振消费信心,支持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。

深圳:对消费者购买符合条件的家电给予15%补贴

  措施明确,开展绿色节能家电促销。组织家电生产、销售企业推出惠民让利活动,5-8月期间,对消费者购买符合条件的电视机、空调、冰箱、洗衣机、厨房家电、生活小家电等家用电器,按照销售价格的15%给予补贴,每人累计最高2000元。

  同时,措施进一步明确,开展消费电子产品促销活动。结合开学季、暑促季、传统节日等主题,在5-8月期间轮动组织开展消费电子专场促销活动,对消费者购买符合条件的手机、电脑(含平板电脑)、耳机、音响、全屋智能家电、智能穿戴设备、消费级无人机、智能家用机器人、智能健身器材等产品,按照销售价格的15%给予补贴,每人累计最高2000元。鼓励电信运营商与消费电子生产企业深度合作,开展“换新补贴”“话费奖励”“套餐升级”等活动。支持回收设备绿色利用,符合条件企业回收旧机在深圳翻新出售的,按照销售额的5%给予补贴。

  本网声明:福建之窗发布此文仅出于信息分享,并非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,不承担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。投资者据此操作,风险自担。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本网原创内容未经书面授权,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载和摘编。

[ 编辑: NO 18 ]

网站首页 - 关于我们 - 服务条款 - 合作咨询 - 联系我们 - 网站地图 - 法律声明 - 合作伙伴 - 公益活动 - 网站帮助 - 返回顶部

本网所刊载信息,不代表本网观点。刊用本网稿件须书面授权。

工信部ICP备案许可证编号:ICP备19105533号

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,违者必究。

福建之窗  版权所有